发布日期:2013年02月04日
一、质控中心建设
1.完成质控中心专家聘任。
2.依照质控中心专家考核标准考核各专家年度完成任务。
3.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质控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二、受市卫生局委托,完成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准入的申报审核及现场审核工作。
三、健康体检质量培训
1.专项体检质量管理培训班(二月份,市级学分6分)。
2.健康体检质量管理培训班(六月份,市级学分6分)。
四、督导检查
1.专项体检(中招、高招、征兵等工作的专项检查)。
2. 试用《北京市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试行版)》,加强健康体检机构日常督导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公示与发布。
五、专项体检信息系统修改应用推广,推进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二期。
六、组织专家编制《北京市2012年度体检统计资料报告》。
七、编印体检文件汇编、《北京健康管理简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