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01月30日
(一)加强招生体检、征兵体检、公务员体检、机动车驾驶员体检等专项体检管理;
(二)加强地方标准制定,完成地方标准《健康体检服务规范》的制定;加强《健康体检体征数据元》的宣贯;
(三)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推进《北京市健康体检报告基本规范》的制定工作;推进脑卒中等相关慢病在体检中筛查的规范的制定工作,促进健康体检向健康管理转型;与超声医学质控中心联合开展体检中超声检查规范的研究;
(四)加快北京体检信息平台Ⅱ期建设,推进个案数据采集;开发《北京市体检质控综合管理系统》管理端的功能,逐步完善移动检查端模块;
(五)加强行业培训,举办健康体检超声专业等培训班;
(六)加强日常质量检查,针对招生、征兵等专项体检和健康体检开展检查工作,并加强检查结果的应用;
(七)紧密结合医改,着重提高体检行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