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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换发新式牌证工作方案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31日

京公交字2007314

 

各区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交管)、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换发新式牌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任务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

换发新式牌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从源头上消除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行为,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4月9日至9月30日,对本市在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重新登记并换发启用新式牌证。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换发新式牌证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卫华、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吕争鸣任副组长,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立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为方便残疾人登记换牌,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此次登记换牌工作采取现场联合办公形式,按照“免费换发、一人一车”原则进行,即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县残联及区县体检医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换牌现场联合办公,进行登记造册、体检确认等工作,并按照一人换发一车的原则免费换发牌证。

三、任务分工

(一)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现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残疾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重新进行登记,按照一人换发一车的原则建立《换发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台账登记表》(以下简称“换牌台账登记表”,登记内容为车辆所有人,原车牌号、车架号,乡、镇、街道办事处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核人、审核日期等内容),并责与本辖区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换发新式牌证。

(二)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发放换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宣传提纲,配合区县政府做好宣传动员,指导基层残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牌证换发和残疾人证审核工作。

(三)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各区县体检医院对参与换牌体检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选派业务熟练的人员深入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换牌标准的残疾人进行现场免费体检,确认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条件。

(四)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设计、制作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起草换发启用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通告,并会同市卫生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换发启用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通告。同时,对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县残联及区县体检医院共同确认无误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重新登记,换发新式号牌和行驶证。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准备阶段( 3月2 5日至4月9日)

1、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县残联召开换牌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此次换发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目的、意义、原则、政策、措施以及时间、地点、范围等,确保每一名拥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残疾人知晓此项工作。

2、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辖区需更换牌证的车辆数,并按照市公安局公布的换牌登记规定初步审查换牌资格,登记造册,建立《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台账登记表》,对没有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残疾人进行相片采集(标准见附件1)。

3、市卫生局组织各区县体检医院对参与此次换牌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按照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的登记时间安排专人到换牌现场,对申请换牌的残疾人进行体检、确认。

4、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设计、制作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新式号牌、行驶证,并公布换发新式牌证的业务手续、规定及流程,对参与换牌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派专人到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换牌相关手续工作,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辆进行抽检、核对。

(二)换发牌证阶段(4月9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汇总下列手续:

1、填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台账登记表》;

3、体检医院医务人员签注符合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身体条件的体检意见;

4、车辆所有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住所地址和车辆所有人页);

5、对提交一代居民身份证的残疾人,须使用数码相机采集相片信息;

6、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旧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或行驶证不齐全的,须提交购车发票或者街道、乡、镇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

汇总后,各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手续分批送至本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公安交通理部门收存相关证明、资料,收回旧号牌、行驶证,免费换发新式牌证。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换牌台账上予以记录备查,并通知残疾人领取新式牌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换发启用新式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工作,是我市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次换发牌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为下一阶段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查处机动车非法运营工作奠定基础。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区县实际特点和各自任务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并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增减每日工量,确保换发牌证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同时,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观念,密切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共同研究、共同解决,逐步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把握政策,严格标准。此次换发新式牌证工作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慎运作,精细操作,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建立换牌台账前,要对照换牌登记规定,认真、仔细核对残疾人的换牌资格,各区县体检医院医务人员也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体检,力争做到全市标准整齐划一。

(四)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残疾群众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在办公场所设立、配备等候座椅、饮水用具、急救药箱及纸笔等相关服务设施、器具,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申领牌证。对不符合换牌标准的残疾群众,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激化矛盾。

 

附件1:

1、申领新式牌证残疾人数码相片采集标准

2、关于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重新登记换发启用新式牌证的通告

3、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体检医院

4、换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车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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